更新时间:2022.06.17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后以房地产抵债的;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的; 6、合作建房建成后进行转让的; 7、非公益性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可以免缴: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的自用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如下: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7、非公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有: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2、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都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矿区。房产税的计征方式则采用从价和从租两种方法。从价计征的,每年按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后的余值的1.2
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转让土地使用权卖方需要交土地增值税,转让价与购置价差价5%的增值税,增值税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产权转移合同所载金额0.05%的印花税,合同成交价格3%或5%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