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损害行为,还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产生损失。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罪的公诉人的举证责任: 1、被告人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2、公民或者国家受到了损害的事实。 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1、污染结果与其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法定的减免责事由。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企业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2、造成了环境损害,影响了周边生活环境。多数案件表现为受污染地域、受害对象、受害的民事权益十分广泛。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环境民事侵权以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
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 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 2、按营业损失或其他可证明的收入; 3、根据双方或受害人与第三人的协议约定,如果受害人与侵
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 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 2、按营业损失或其他可证明的收入 3、根据双方或受害人与第三人的协议约定,如果受害人与侵权人
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应当根据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确定。同时由侵权人举证自己没有过错。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包括: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被侵权人因人身损害导致的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营养费、陪护费等。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不但要赔偿被侵权人,还要承担恢复环境的民事责任,拒不承担的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是从以下方面认定: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有责任向自己的诉讼主张提出证据,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适用于环境污染诉讼。举证责任倒笠是指一方在正常情况下不对某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另一方对某一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当事人不能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包括: 1.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 2.该污染环境的行为必须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3.存在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事实; 4.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污染环境损害赔偿有下列规定: 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两个以上的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的责任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等因素确定; 3、侵权人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