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
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办案机关“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或具有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等法定从轻、减轻或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取保候审撤销或者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
在派出所做过取保候审的,就不需要到检察院再次办理取保候审了,因为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从派出所到检察院是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就不用做取保候审的了。到了检察院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提起公诉,另一种是继续侦查。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有致伤致残的可能,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总之,对于主犯累犯,暴力性犯罪一般不能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在第七十八条规定,对于犯罪累累的犯罪团伙的主要罪犯,很可能采取自伤或者自残以达到逃避调查目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严重的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获得保释候审。简而
不会。 1、取保候审不一定会留有案底。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没有最终被定罪处罚前,无法确定取保候审是否留有案底。 2、比如,取保候审后仍然被判处刑罚了,这就留有案底;取保候审后因不构成刑事犯罪最后被释
取保候审不会留有案底,但判决以后有罪的会留下案底。取保候审是指对于哪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或者对社会不产生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满案件未完结的,可通过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的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判决才会留下案底。同时,没有判决就被拘留的,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也会记入档案。 因为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个时候还没有办法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犯罪事实,所以不能对其定罪处罚,就不会留有案底。
取保候审需要担保人。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