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第一、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具有多重劳动关系的一般后建立劳动关系属无效劳动关系,但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非全日期工作的劳动者的多重劳动关系都是有效的。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的确认: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是看双方是否存在从属性的用工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之建构,显然不能拘泥于传统的经济社会背景以及对应的从属性理论,而必须积极回应现实客观需要。同时,现代劳动力市场纷繁复杂的用工基本上可概括为正规用工与灵活用工。
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
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如工作场所、办公工具;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4、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正确的劳动关系才能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
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劳动,未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下列凭证认定: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等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凭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