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到期不能撤销。有以下情形才可以撤销行政处罚: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案件由法院区别情形,按照下列规定来审理:如果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行政处罚决定具有主要证据不足等情形的,则判决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
法律对行政处罚的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给予违法行为人惩戒的行为;而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则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中如果当事人要分期付款的,需要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向行政机关提供能证明自己确有经济困难的材料;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当事人就可以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罚款。
行政机关对于公司进行的行政处罚确有错误的,可以立即予以撤销,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后撤销。《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
行政机关如果认定一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这时是必须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出具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的期限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因此,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措施。
(一)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
对违章不认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一般情形下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期限: 1.一般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法定情形主要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