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除了具有全国或者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质的重大刑事案件,其他都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恐怖活动案件; (3)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
级别管辖标准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反革命案件、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案件。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最多,因为基层法院在全
反诉标的额会影响级别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反诉标的额增加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主管与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具有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主管先于管辖发生,是确定管辖的前提与基础,只有首先确定某一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后,才有必要通过管辖将具体分配到某个法院,而管辖则是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案件的具体落实,确定由哪个法院来具
级别管辖是审判管辖的一种,主要是指各级审判机构对不同影响的案件进行分类管辖。划分方式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
管辖是管理、统辖之意,在法律上可以引申为管辖权,包括级别管辖权、区域管辖权、协议管辖权等,也指各级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受理上的权限和分工。管制属于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指的是不拘留罪犯,而是限制其某些自由,依法对其进
地域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土地境内的公民,土地、事件等的管理权限。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管辖意思是指管理,统辖的意思,延伸出去,有法律意义上的管辖,有级别管辖,有地域管辖,有移送管辖,及协议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
地域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当地国法。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地域管辖是指以法院管辖的地区与人、事、物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所谓法院管辖的地区,是指一定的法院在一定的地区行使司法管辖权。所谓与人、事、物的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所争执的财物具有司法管辖的关系。
级别管辖恒定是指按级别确定案件管辖权,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