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向同级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和搜集到的证据; 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出示拘传证。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
逮捕嫌疑人的法定条件: 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2、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有逮捕必要的。
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可能会被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应具备的条件: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案件在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会将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会被批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其取保不足以防止其具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向同级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和搜集到的证据,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先逮捕,也可以先批捕,二者效力是相同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