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
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 1、损害事实的发生; 2、损害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主要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时或者离婚之后,无过错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导致离婚的有过错一方有权请求给予其物质和精神的赔偿。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
民法典规定不属于肖像权侵权行为如下: 1、出于公共目的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 2、出于履职目的使用肖像; 3、新闻性目的使用肖像; 4、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使用已经公开传播的肖像。
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且除了前述情形外,离婚赔偿还需要满足双方离婚、另一方无过错等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是损害赔偿的最基本功能。精神抚慰。则是基于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给配偶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因此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本身兼具经济补偿
医疗损害赔偿包括误工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都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进而造成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
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损害赔偿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由于以下情况之一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加害方进行损害赔偿:第一、夫妻中的一方具有重婚情节;第二、和别人同居;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补偿的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被侵犯人格权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当事人被侵犯身份权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当事人被侵犯财产权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被侵害婚姻关系造成精神损害的。 五、相关被侵权人死亡,或者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