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死亡的,遗嘱中确定的由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将按法定
1、有遗嘱,且继承人均认可遗嘱效力、均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选择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更便捷。有遗嘱,但任一继承人不认可遗嘱效力、不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只能选择房产继承诉讼,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更节约。 2、没有遗嘱,但继承人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各自的规定: 1、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
代位继承适合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前提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当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或被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的。老人有子女的,由子女赡养。子女全都去世的,由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后是否仍有代位继承。法律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另一种观点是转继承中有代位继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暂时没有定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死亡,一般不能实行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
代位继承和转让继承各自的规定如下: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后处理遗产前死亡; 2、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并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一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一般也是可以继承的。但若代位继承因为没有尽赡养义务导致丧失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