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是: 1、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方式有:证券交易、协议转让、司法强制执行、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
一般情况下,应由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如果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或者监事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规定: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般要求两年以上才能减持。 2、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3、持股5%以上的股东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般要求两年以上才能减持。 2、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3、持股5%以上的股东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若要减持股份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持股两年以上;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发生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