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不可以起诉。 1、因为分公司并不能签订合同,法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情形,可以以分支机构的名义起诉解决。
分公司签订合同和总公司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分公司签的合同和总公司签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完全是一样的,就是说合同的内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受到保护。合同无效的原因不会是因为签合同的主体是分公司,关键是和分公司合作的项目,本来就应该和分公司签合同,分
子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 1、子公司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间接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 2、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
总公司是不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的,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与总公司是一体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可以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和总公司都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是相对应的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在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即所谓的分支机构。公司本身称为总公司或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一般表现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具有从属特征。分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告总公司的。 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 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
分公司签署合同要总公司授权。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无权起诉的,因为分公司本身就不存在法人,所以是无法对全同的相关事项进行认定的,必须由总公司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分公司必须服从总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条款规定。分公司不可以起诉,因为分公司并不能签订合同,法律责任是由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