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分公司注销了还欠总公司的款一般情况有两种处理方式: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
公司公章可以用于签订合同。公司公章对外代表公司,正常情况下,只要在法律文书上盖有公司公章的,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公章外,企业还可刻制合同专用章在工商局备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
公司签合同需要公章。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人签订书面形式合同,应当盖法人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
私刻公章与他人签合同,如果该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需要为其私刻公章签订的合同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同一总公司下分公司之间能否签合同要根据情况而定。 一般只有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才有合法经营权,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没有营业的执照的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
子公司签订合同不需要母公司同意,因为子公司独立于母公司,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签订合同无需经过对方同意。 如果双方存在委托授权关系,则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受托人
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是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公司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是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母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设计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取决于是否合格。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签订合同,但特殊行业属于建筑合同的,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分支机构无相关资质的,可能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特殊行业的合同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有: 1、审查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协议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否则合同可能无效,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然后审查合同内容约定是否是各方的真实意图; 3、重点审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结合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