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可以。劳动仲裁调解之后,如果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话依旧是可以上诉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
仲裁调解书可以撤消,当事人收到判决书6个月内可以撤销,人民法院做出撤销决定的可以撤销。还有其他法定原因的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撤销: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的范围的; 3、仲裁的程序不正确的; 4、证据是伪造的; 5、对
仲裁调解书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调解书由仲裁机关制作,用于记明申诉人和被诉人自愿达成协议的内容,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劳动纠纷中的仲裁调解书如果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是不能起诉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仲裁调解书还未生效,则当事人不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要求仲裁庭及时依法去作出裁决即可。
在调解书被撤销后,若保证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则保证部分仍然有效;如果受到影响的,则保证部分也无效。并且无效的保证,自始不对各参与调解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能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不同点: 1、仲裁调解在解决争议中,不能强迫其调解;仲裁裁决中的某些程序和规则不允许当事人以协议予以排除。 2、仲裁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仲裁裁决是指由双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