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债务人死亡债务的解决办法如下: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
死亡债务人的债务,应该由其继承人处理。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而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因此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承担还债的责任。
起诉后债务人死亡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 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
抵押合同到期抵押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抵押合同到期后如果主债务仍然存在的,抵押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债权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
签订抵押合同与办理抵押登记是两个法律事实。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为前提;而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自抵押人实际交付抵押物开始设立。
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无需登记,但抵押权不一定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以下列财产作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当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偿还的范围限于继承遗产的范围。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可以转让,但是应当跟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其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不得独立于债权单独转让,也不可以为其他债权作担保。
民法典中债务不还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热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没有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抵押物进行变卖或者拍卖。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并非是否抵押的理由。倘若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登记机构没有予以拒绝的理由。首先,法律及行政法规并未规定当事人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时限,即并未要求当事人必须于抵押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或者一定期间内必须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将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应符合的规定如下: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2、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3、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