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具体而言,包括: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
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以下情况下适用代位继承: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孙子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孙子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继承人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4、只能继承继承人应继承的部分。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有: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使用的情况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且没有丧失继承权; 3、代位继承人须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不受辈数的限制,这里的直系血亲包括拟制血亲,如被代位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
转继承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即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且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适用代位继承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的原因和法律原因; 2、被代位继承人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