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我国法律对“工伤”的认定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对“上下班途中”也有合理化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的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
上下班途中受伤的是否算工伤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自己走路或者开车不小心摔伤或者碰伤的不能算工伤。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因为本人的过错
在认定工伤时,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而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因工作上的原因受伤的都算工伤,并且,在工作场所只要是处于工作时间的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类型的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同样也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员工如果因为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受到他人暴力伤害的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在合理的时间里往返工作地,和住所地的上下班途中,出现情况属于工伤。对于在合理的时间里面,往返工作地和配偶以及子女居住地,合理的路线上下班途中,出现受伤的情况也属于是工伤。对于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需要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以及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作为某单位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可表述为:身为某工作单位的职工;于上下班途中;在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受到伤害;对于本人在前述事故中受伤的
“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