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5
在我国不能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合同期应该延长至哺乳期满。
解除孕妇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协商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则三十日后可以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则三日后可以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以立即单方面
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也可以协商解除。
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包括在试用期内,也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1、用人单位违法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支付赔偿,即孕期女职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的,单位就支付二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则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
关于您提问的孕妇解除劳动关系,有以下说法,请您参考的: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有以下五点,分别是: 1、作用不同,离职证明一般是原用人单位开具给劳动者提交给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 2、出具的主体不同,离职证明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
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