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股权转让具体有以下形式: 1、内部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2、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
公司债务转让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但不必书面证明。经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三者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者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者在其
公司债务转让的,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但是不一定需要书面证明,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权转让的前提包括: 1、必须有有效的债权,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3、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权人转让债权并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
股权转让协议,也是一种合同,那么关于权利义务的享有以及遵守就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来执行,所以在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就必须得遵守协议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负担起违约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股权
继承权一般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实际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公司转让后原隐藏的债务由谁承担,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双方在转让时签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的,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 二、没有约定的,转让前需要清偿债务。这里最重要的是债权人同意; 三、公司合并分为两种方式吸收合并和新合并。
公司转让后原隐藏的债务由转让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隐藏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