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首先离婚协议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⑴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⑵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a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婚后有无子女,子女
离婚协议一经生效,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反悔,但法律也规定了可以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情形: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
离婚协议是可以更改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关于离婚协议如果有反悔的地方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的。
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私下再修改。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需要双方签字同意。
协议离婚后协议可以更改,但前提是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都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可以再更改。
离婚协议是否能变更和修改,必须是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为前提。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个时候这个协议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当然是可以修改的,这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可以修改的条件
婚姻关系中,当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两人决定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是采取了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协议离婚的方式,这种形式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在办理起来就比较快。但很多时候双方在离婚之后有要进行离婚协议更改的情况,那么更改离婚协议到哪里办理
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可修改的情况如下: (1)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协议内容。 (2)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已经生效,除以下情形外不得修改协议内容: 1.一方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向人
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一般是不能变更的。 但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的。 经法院审理,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 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
不能变更,除非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况。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已经离婚了,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更改协议。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更改协议,那另一方也不能更改。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一方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原有的财产分割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