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强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是特殊主体。不过,纵然《刑法》没有排除丈夫可以作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法的婚姻关系,必然形成夫妻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同居和性生活既是夫妻之间互相享有的权利,也是互相应尽的义务。既
强奸罪的主体与客体为:犯罪主体是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犯罪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其核心是侵犯“妇女狭义的性的自己决定权”。
法律规定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的自然人。但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妇女不能独立构成强奸罪的主体,只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或帮助犯,但妇女不可能在强奸的共同犯罪中以实行犯的身份参与共同犯罪。也就是说,妇女虽然不能单独构成强奸罪,但可以在共犯的场合,作为帮助犯、教唆犯等参加到强奸行为,
强奸罪的主体条件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是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应当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女性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女性不能单独成为强制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的主体。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男人也成为了强制猥亵罪的受害客体,所以女人强奸男人会按强制猥亵罪处罚。
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强奸罪的主体为已满十四周岁的男性,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的具体犯罪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道如何反抗,乘机实施奸淫;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