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挪用资金,只要有犯罪事实的,老板不报案是不可以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
挪用资金归还后仍可以报案。如果数额不大可以不用追究其法律责任。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
挪用资金罪不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挪用资金罪不归监察委进行管理,挪用资金罪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管理,监察委主要管理的是国家公务人员,而挪用资金罪一般来说不一定是国家公务人员,也有可能是普通的相关企业单位都有可能发生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
挪用资金罪报案后是不可撤案的,挪用资金属于刑事犯罪,一旦立案,将有公安、检察等部门侦察起诉,原先的报案人并无权利要求撤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
挪用公款属于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满足以下条件即构成: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