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后一般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宿费、精神损失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至于每种费用赔多少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交通肇事罪争议的问题有: 1、交通肇事罪是否成立共犯; 2、非机动性的交通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是否可以构成本罪; 3、本罪同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我国目前交通肇事罪中的争议有: 1、非机动车的交通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是否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2、交通肇事罪同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 3、交通肇事罪是否成立共犯。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只有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有逃逸情节的,会加重处罚,所以交通肇事逃逸并不是单独一个罪名,而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一个加重情节。
1、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3、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客观方面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交通肇事罪争议的问题: 一、非机动性的交通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是否可以构成本罪。 二、本罪同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 三、交通肇事罪是否成立共犯。
交通肇事罪存在的争议问题有: 1、非机动车的交通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是否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2、交通肇事罪同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 3、交通肇事罪是否成立共犯。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
有关部门对于交通肇事的案件,进行赔偿调解的原则主要包括全面赔偿原则以及公平、合理原则。全面赔偿原则指的就是对于所有应该赔的赔偿都需要赔偿。公平、合理原则则是既要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又要恰当维护侵权人的权利。
交通肇事罪存在的争议问题: 1、本罪在客观方面的争议,即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2、被害人的死亡与行为人的逃逸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即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要求; 3、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否可以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