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与户口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只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也就是有户口才能获得补偿。
农村征地补偿不是按户口分。从房屋拆迁补偿层面来讲,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补偿的标准一般与你的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所决定,和你的户口并没有多大关系。而农村房屋拆迁则既涉及到的房屋,还涉及到宅基地,而宅基地又与“集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细节可以由村集体召开
二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且以户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在二轮承包期内只要该户还有人在该村就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因此该村村民户口迁移到城市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分两种情况:承包方全家户口迁出该村该户不是该村农户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
展开全部参加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人一般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非农户,非本集体成员,故不参与土地补偿款分配。但是征地补偿除了土地补偿款外还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如果对这些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方法分配: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所有人取得;2、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拟定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办法如下: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只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