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3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二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 (三)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严重的情形表现为:券交易成交额累计高于五十万元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高于三十万元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高于十五万的;以及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等情节严重的情形。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2、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未公开的信息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未公开信息,而积极利用此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客观方面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作为犯罪手段隐秘的新类型犯罪,司法认定要更加重视客观证据的审查,没有被告人或操盘手的供述或证言,综合全案相关客观证据能够认定被告人实施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行为的,依然可以认定有
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该罪与内幕交易罪相似,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
1、客体要件。 该罪与内幕交易罪相似,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
1、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销售假
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公司都有一些注册资本问题。我们办理了大量因出资瑕疵而低价转让股权的问题、虚假出资怎样进行破产的问题
商标交易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商标交易前,受让人应当确认商标是否处于有效合法的状态,是否已获得商标权; 2、商标转让时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3、转让人对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