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工伤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各自责任支付;劳动者故意受伤的,由劳动者支付。
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医药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还享受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 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
工伤的医疗费用应该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医疗保险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但工伤是必需由社保局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才属于国家承认的工伤的,所以首先需要向所在地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
在进行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这样处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
伤者在受伤后一个内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超过一个月由个人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公司承担。伤者的医疗费不多,建议直接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
工伤后的医疗费用一般是用人单位先垫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去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拿着医院的费用单据、用药清单等票据去社保报销中心去报销,在工伤医保目录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工伤一般都是100%报销的
误工费又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式是:从伤残鉴定结论出具之日到事故发生之日期的天数,乘本人日工资(月工资除于21.75)。一般来说,误工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工伤住院营养费的赔偿,参照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大概每人每天50元,再乘住院天数。误工费又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式是从伤残鉴定结论出具之日到事故发生之日期的天数,乘本人日工资(月工资除于21.75)。一般来说,误工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