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租赁合同备案,是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进行的。租赁合同备案不一定要当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小产权房房屋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法进行登记以及办理的。这主要因为,小产权房本身就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小产权房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小产权房的房主并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更无权处分这项房产。换
合同到期如何续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做出约定,加以明确。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要求合同到期必须续签或不得续签。那么当事人就有很大的任意性。合同双方可在合同到期前的合理期限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续签,对方愿意续签的,双方得以延续合同。一方
租厂房合同没到期就拆迁,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拆迁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而解除合同后的租金是可以退还的; 2、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3、租用厂房被征收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确定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首先应确定地域管辖,即应当由何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再确定级别管辖,即哪个级别的法院对该纠纷案件有管辖权。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地域管辖问题,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经过了选择房源,看房子等过程,很多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是随意就签字了,事后则容易出现一些纠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不能够急于求成,要把各项需要的规定的内容都一一写进去。房屋买卖合同除了具备一般的条款以外,还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时至少一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拥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2、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违法
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原房东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是有一定法律效果的。房屋租赁合同是转让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与销售合同不相同。后者是以转让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只转让房屋使用权,承租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收益,不能处分。
手写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当合同的订立主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且合同中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的,该份手写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2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出租房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因为合同涉嫌无效从而产生了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而在起诉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的要点:首先,当事人应当确保自己符合起
一般现在出来工作都是选择租赁房屋。而租赁房屋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租房合同来约定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正规的租房合同应当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房屋的基本情况,例如房屋的结构,房屋的面积,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第二是关于租赁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