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商品买卖合同的书写应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标的商品的数量及质量、价格、交货地点、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商品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效: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买卖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但是如果在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时,买卖合同成立。
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
多重买卖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但是行为人不能实际履行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就是指: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 其中,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卖方,支付价款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方。 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有偿合同,需要支付对价,诺成性合同,当事人达成一
期房退房理由: 一、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一样。 二、交房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样。 三、房屋规划设计擅自变更。 四、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五、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 六、购房者银行贷款没批准。 七、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 八、一房多卖或
1、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即买卖双方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签合同的权利。 2、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是
以下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