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一审二审间隔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后还有终审
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以在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5日之后就已经进入到了二审程序。
大概就是2个月左右;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
取保候审期限是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申请再审的时间是六个月。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的6个月时间为不变期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开始起算,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再审中止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审查起诉法定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审查起诉期限是5个月左右。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最多2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审理期限: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