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以自己拟定。协议书的作用是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将离婚协议书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
1、民政局。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已签署离婚协议书,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女男各一份,民政留一份)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法院诉讼。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写好诉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
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原告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前述“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则是指:被告离开
登记了离婚,财产的分配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
离婚时不是必须到登记地。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所以如果当初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可以去女方户籍地登记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不需要。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
不需要的。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办理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的地方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是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不是必须到登记的地方办理离婚。
不是的。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