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
划分登记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直接责任单位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 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岩土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处
划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标准是: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质量事故等级,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等。
工程质量问题一向是每一个人最关心的话题,工程质量问题一般是和人们的财产生命安全联系在一起。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事故,法律应该怎样量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
追究的原则: 1、因果原则。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 2、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 3、公开、公正原则。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当。 4、及时原则。追究应在法定的时效内进行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根据是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1,上级名称是向上一级报告的名称 2,安全事故时间、地点、人员 3,安全事故的经过 4,安全事故采取的措施 5,事故造成的后果死、伤情况、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6,事故原因分析 7,安全事故应该吸取的教训 8,要注明的有关事项 9,报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