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裁定书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有下述三款内容就可以。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
内容包括: 1、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的
延期审理申请书的书写有一定的规范,完整性必须包含以下几个内容:1、申请人;2、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3、申请事项;4、延期审理申请理由。其中申请人必须时该案件受委托的辩护人或代理人,申请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提请法庭延期审理,否则,该申请可能
终审裁定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一、如果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二、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 (一)写好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二)注意申诉期限,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当事人应提出书面申请; (三)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四)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一方当
延期审理申请书的内容: 1、申请人; 2、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 3、申请事项; 4、延期审理申请理由; 5、标明法院的名称。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
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对复议裁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做出复议裁定的单位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是向行政机关提起,而诉讼是向法院提起,再审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人民法院第一次审判之后,过了上诉期之后,对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次审理。所以复议裁定不
对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并且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裁定按撤诉处理不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在再审中申请撤诉,经再审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一般不可以再次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