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害人是指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人。由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害人合法权益,所以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控告犯罪分子犯罪行为;依法要求侦查人员、检查人员以及审判人
合同的无效的情形有: 1、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造成国家利益遭受损害; 2、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即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3、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首先,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必须是要在已经作为被告,已经被原告起诉之后才能提起。其次,在对方起诉之后,如果提出反诉的话,反诉的事实必须和现在的诉讼的事实一致,最起码应该是有关联的。再次,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还要就上述情况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样反诉
刑事诉讼应当再审的情形有: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
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1)权利: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撤回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和同被告方辩论;申请回避;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
(1)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在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成为原告或被告。 (2)法人也是民事主体,在与他人发生争议后,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成为当事人。 (3)其他组织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4)对于外国人
民事诉讼二审改判的情形有: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方式依法改判; 2、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直接查清事实后改判。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以下: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