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变更抚养权有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协议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
追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对被行政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予以赔偿之后,对于有过错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追回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利。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
追加抚养费的条件: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的抚养费已经不足以支撑孩子的生活。 2、孩子因为生病、上学,需要增加一部分的开支。 3、有其他应当增加的正当理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抚养费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抚养费纠纷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抚养费纠纷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抚养费纠纷可以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
赡养费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若几个赡养人不在同一地区居住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
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