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公权力不法侵害私权利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依据私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不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
1、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主体为物权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为占有人,二者有时并不同一。 2、基础不同:物权请求权的基础为所有权或者他物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为事实上的占有。
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其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两种不同方法,二者
就买卖双方而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本身是一个物权行为,不受诉讼时效规制。房屋买卖行为的整个过程中既有物权行为也有债权行为。
债权请求权属于民法规定的范畴,又称债权法上的请求权,它是指债权人基于债权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请求权,Ansprch,是从德国法传统中发展起来的概念。本来,请求权指的是实体法上的请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但是随着请求权与给付之诉的理论结合的深入,请求权的概念也可以表明某人针对其他人的实体法上
物权请求权不是债权。 物权请求权是指,当物权人的所有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侵害人实施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行为。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
无被动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但债权属于请求权。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