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公司重大决策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身份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非货币价值显著低于公司定价额的,由该出资方承担补足责任,其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等。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注册资本中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专用帐户‘’。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有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入股后不可以退股,但可以通过让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达到退股的目的。对此《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
股东退股的法定条件有: 1、股东对以下决议事项投反对票; 2、公司符合分配利润条件但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4、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公司法对担保股东大会有以下规定: 1、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公司法赋予了小股东解散公司的请求权,属于公司小股东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救济权利。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小股东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的前提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该情形不应仅从公司盈利状态上体现,更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
《公司法》关于监事会具有下列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4、其他规定。
公司法对担保股东大会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对于隐名股东的规定有: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