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当事人不愿意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法律、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则从知道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可以继续计算申请时效。
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就可以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命令可以提起复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命令是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行政命令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因工伤事件受侵害的当事人可以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工伤的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的期限。
对行政强制措施,能够提出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的申请。
就房屋拆迁而言,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当事人是可以对其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的申请。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为所提起的行政复议如果已经结束的,则当事人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当事人可以等到复议期满,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后的十五日内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