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
行政复议之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行政复议不服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在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复议。但是超过六十日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复议机关一般不予受理。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行政处罚不服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后,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做出后,若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提出申请的期限是六十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机关对于案情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复议期限,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一般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在上述期限内不能作出复议决定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来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口头申请的,则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