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并存债务承担与保证的区别为:并存债务承担中,承担人承担的债务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债务具有同一性,保证债务则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债务的从债务;并存债务承担中,承担人与债务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而保证中,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并存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 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 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 3、第三人加入
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二十
公司合并后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债务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共存的债务承担是一种合同,因此必须具备合同成立生效的一般要求; 2、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 3、承担并存债务的,承担人承担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额。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不承担债务义务的。因为依法成立的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若公司资不抵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负债的,应承担
(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 (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 (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
民法典中并存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加入债务的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在原来的债务范围内,不会因为债务转移增加或者减少,且原债务人依然要承担债。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一般是夫妻共同连带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如双方已经将共同财产分割完毕或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双方可通过协议方式承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构成债务承担的条件: 一、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二、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三、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 四、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为:该债务是合法有效的,该债务具有可转移性等,债务人转移债务的,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且债务转移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移。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 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