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确权通常是属于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管的。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出现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调解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找人民政府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土地所有
宅基地确权找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原因具体如下: 1、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职能部门,负责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人员组织、业务指导、审查审核工作; 2、如果宅基地发生了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来负责仲裁处理; 3、
土地确权该找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