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的认定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竞业限制对价的,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协议限制范围的界定是:竞业限制只适用于居于单位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如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财会人员与高级文秘,针对单位所有员工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合作方之间可以依法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同意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1)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
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
首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虽然法律规定了,在劳动者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具有一定的期限,具体来说不能超过二年,超过的期限部分是无效的。虽然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的结果,但是为了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