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传播淫秽物品的定义为: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其中,“传播”,主要是指出借、播放、展示、赠送、散发、交换、讲解等行为,但这种行为必须是在公众
向他人传播三百至道六百人次以上的淫秽物品可以追诉给予处罚。行为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
传播婬秽物品罪按如下标准判: 1、犯本罪,依法应当判处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是拘役; 2、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3、单位犯本罪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等淫秽物品,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
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传播污秽物品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淫秽物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行为。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新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一般应当由以下犯罪构成要件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四要素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