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大致可通过以下几点来避免:第一,避免签订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合同,即避免转让过程中合同不合法等情况。第二,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
公司监事是具体有一定风险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监事通常是不需要承担一般性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特定情况之下,如果监事具有过错的确定,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监事是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 司监事职权有: 1、当公司的董
合同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避免表见让与的风险。在未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 第二,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要求债权人提供催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点: 1、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管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 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管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 3、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
股权投资类公司,指的是通过公司自有资产投资、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从而获取利益的公司。股权投资类公司持有的自有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其目标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有发展潜力的非上市公司。如果其投资目标是上市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子公司和分公司,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划分,主要依据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这种划分直接影响到对公司的债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差别明显,具体区别如下:第一,子公司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的地位,而分公司则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的主体资格,也不具有法人的资格;第二,子公司具有自己的独立的名称,而分公司需要冠以某某分公司的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如下几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已经依法完成了其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且股东为设立人时,其他设立人均依法完成了相应的
身份证借给别人注册公司的风险如下:1、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公司构成刑事犯罪的,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