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证明力也是不同的。 1、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 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的微信
律师会见可以录音。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证据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有效,当事人在向法庭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还应当提供与提供人无利害关系知情人、见证人等有关证据。应当有其它材料来加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符合了这两点中的其中一点,复印件才
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转账记录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不能成为实质的刚性证据。法院对这个证据的真伪性的判断或者是否认定这个证据也需要看这个转账记录的实际情况。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对于证人、被害人就询问相关内容及过程所作的文字记录。 询问笔录并没有被单独列出作为一项证据种类,是因为它只是用问答的方式体现了证人、被害人所提供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偷录音侵害了医生的人格尊严权等权利,但未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若该医生对录音无异议,则该录音可直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若该医生对录音有异议,则需其他证据来佐证;若只有录音,没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法官可根据该录音的来源、形成的时间、地点
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对于证人、被害人就询问相关内容及过程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并没有被单独列出作为一项证据种类,是因为它只是用问答的方式体现了证人、被害人所提供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聊天记录属“视听资料”类证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
法院开庭可以录音。法院开庭录音,一般应当在开庭前,向审判员等进行报告。由于不构成对法庭审判的干扰和法庭庄严气氛的破坏,任何一个参加公开审判的人,包括控辩双方及其代理律师、旁听人员、新闻记者,都可以进行记录;录音设备种类较多,有的可能会影响到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进行调解时会对调解过程进行笔录,而调解能不能录音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做出的自认不可以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如果自己觉得不合适这样做的可以和法院方面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