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离婚后双方各自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离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离婚协议、原始收据等证件,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规定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都需要以下手续:离婚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
因为夫妻离婚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的,相应的手续包括: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领取房产证;缴纳税费。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离婚意见,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后,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协议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不同方式离婚,
夫妻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
一、夫妻双方离婚需要手续如下: 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到民政部门来进行办理,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办理。民政部门办理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
1、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指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