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使用权被侵占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被恶意侵占时带来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集体所有制地土地不能侵占,但是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1、土地被他人非法侵占的,可以向加害人主张返还原物,停止侵害的物权请求权,对方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 2、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
土地确权时才知道土地被侵占了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
土地被他人侵占的维权方式是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要求侵占人及时返还土地;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政府处理;之后如果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
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在被占用后,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的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被别人侵占可由村民委员会调解,或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