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后,原告如果是以不同的事实、理由重新起诉的,是可以的。但如果再以同一的事实与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再起诉的。
可以再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说明法院驳回起诉后还
法院驳回起诉诉讼费全部退。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
撤回行政复议后,如果行政复议不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在诉讼的有效期限内还能起诉;如果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再在有效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驳回起诉后再起诉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随时随地可以起诉,起诉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行政诉讼撤回起诉后,如果不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的,能再起诉。当事人能够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撤回行政复议后若是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的则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
不能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中,对于撤回起诉后重新起诉会采取比较严格的标准。第一,重新起诉时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且仍在法定期限内,允许重新起诉。第二,因当事人未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按照自动撤诉处理之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再
离婚诉讼被驳回的,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随时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在六个月以后再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