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抗辩权构成条件在我国包括有:双方当事人必须是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合同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合同的应履行的债务已经到期;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法定其他条件等。
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民法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按实际情况时效抗辩权应该是指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
1、自然债务的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 2、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
1、自然债务的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 2、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过审查之后就会进行受理。法院在受理破产后,会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让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此期限内进行申报。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法院进行最后的财产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
同时履行抗辩权,又可称为不履行抗辩权或履行合同的抗辩权,它一般指的是在商务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同时履行义务的,如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履行前,是有权利拒绝另一方当事人请求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在性质上,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者同时的
在法律上,后履行抗辩权一般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针对这一行为有权利拒绝应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请求履行的一种权利。 此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后,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