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应当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赔偿: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
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包括:支付赔偿金: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返还财产: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状态的一种赔偿责任承担形式;恢复原状:对受害人所遭受的合法权益的损失由国家加以恢复,使其回归
受侵害的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的侵害财产权范围包括: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支付赔偿金。这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2、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状态的一种赔偿责任承担形式。 3、恢复原状。恢复
对于行政机关侵犯当事人的财产权的案件,其进行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的具体表现有: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提起行政赔偿的侵害财产权范围有: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应该这样进行赔偿: 1、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3、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4、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先协商再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
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诉讼赔偿规定: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