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冲突的话,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2、遗嘱人所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 3、伪造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1、就真实性的效力上来看,肯定是公证遗嘱,是通过国家公权力认定的,毫无疑问是经过权威第三方认证的公证的遗嘱的可信度要高。 2、都是真实的前提下,内容相冲突,那么这涉及到一个法理的问题,肯定是先公证了遗
《民法典》规定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若是没有相抵触,都是有效的,若是有相抵触的,首先使用遗赠抚养协议。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遗嘱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无条件的,后者是附条件的。简单地说,遗赠是无偿的、不赋予义务的,遗赠抚养协议的生效条件,必须以受赠人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条件。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
遗赠扶养协议不是必须公证的,无论是否公证,只要抚养人履行了抚养协议,被抚养人死后,遗赠扶养协议都是有效的。《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根据继承法,遗赠扶养协议是由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的。法律并没有限定扶养人的范围,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甚至是集体所有制组织,都可以作为扶养人。换句话说,遗赠扶养协议需要被扶养人,也就是被继承人签字,还需要扶养人,也就是实际履行扶养义务的人
遗赠协议如果是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就算协议在遗嘱订立之前就已经签订了,其仍然具有优先的效力。但是如果遗赠协议并不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而是一般的遗赠协议的话,就要看协议以及遗嘱的具体签订时间。如果协议是在遗嘱订立之后才签订的,二者发生冲突的话,就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与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遗嘱的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相同,遗嘱的继承人一般只可以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及以外的个人,而接受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国家、单位;因此,受遗赠的人可以是个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