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公开原则是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相对人和公众知悉。行政公开原则的基本涵义是: 1,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 2,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
F2130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转移,是指有权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失去其诉讼能力的情况下,其原告资格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 原告资格转移的情形如下: (1)在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而非诉讼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有效,且不中止执行。行政复议期间,之前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依然有效,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做出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包含强制拆除在内。
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有下列联系:二者的相同点在于都是双方、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且行政法律关系是被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调整、规范的那部分行政关系。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如下: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撤诉,但撤诉需要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作出。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诉讼中虚假诉讼,事实认定不清,主体错误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中规定的虚假诉讼罪明文规定只适用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对于主观恶意较大的虚假诉讼可以以诈骗罪等相关罪名对其进行认定。